《陕西省邮政条例》修订通过 以法治保障邮政业高质量发展
日期:2026-10-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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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陕西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《陕西省邮政条例》,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自2027年1月1日起施行。《条例》共8章63条。
《条例》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邮政快递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对于补齐邮政设施保障短板、守护寄递安全、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、推动全省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
一是健全寄递物流体系,将寄递物流建设纳入政府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范畴,加强县乡村寄递服务网络,支持村级站点建设运营;二是细化服务规则,明确按约定投递,禁止违规收费;三是支持寄递无人车应用,为企业创新提供法律支撑;四是遏制低价不正当竞争,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和选择权;五是推行智能安检,强化寄递安全。
下一步,省局将立足监管职责,加强《条例》宣贯解读,推动法规落地见效,以法治护航全省邮政快递业高质量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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